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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支持和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事业资金资助、补贴暂行办法
 

为鼓励支持和促进本区养老福利事业的发展,按照市府以及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7个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结合本区实际,出台《黄浦区支持和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事业资金资助、补贴暂行办法》的优惠政策。

(1)在本区投资新建养老机构,按床位数给予一次性补贴。

(2)在本区租赁房产开办养老机构,按面积给予租金补贴。

(3)设立在外区,登记注册在本区并经年检合格的养老机构,本区老年人入住给予床位费补贴。

(4)扩大居家养老享受政府补贴范围,家庭人均收入调整到900元以下。

(5)符合居家养老政府补贴范围的老人住养老机构,可申请其政府补贴部分支付抵扣护理费用。

(6)新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给予一次性补贴。

(7)新建配餐服务中心给予一次性补贴。



来源:黄浦区老龄办 吕林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