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暂行办法实行、鼓励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回顾2009,有很多老年人的新闻和事件值得我们回味和深思,这一年我们有不少收获,也存在很多需要解决的紧迫问题。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水
今年8月,海南省文昌市东阁镇玉山村的余亚英在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的情况下“出名”了。原来她于1998年7月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到2007年9月起开始领取养老金,但每月只能领到3元。有网友把这件事发在了互联网上,随即引来社会关注。
有关部门回应此事称,这是“老农保”根据投保的金额和年限结算造成的。余亚英于1998年一次性交了200元参保金。由于其参保金额较少,所以领到的养老金自然不多。一个月养老金3元,听起来不可思议,却在我国一些地方真实存在。
截至2008年底,全国老年人口已经增至1.69亿,其中70%以上是农村老年人。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将是我国养老面临的难点。
为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国务院在今年6月决定开始在10%的县市试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9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农村老人满60岁,每月最低可领55元,2020年前覆盖全国。中国正式开始解决农村养老这个难题。
养老金可全国流转
退休地和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不是一个地方,导致很多人在退休时不得不回户籍地才能享受养老金。这种情况困扰着目前很多老年人。今年12月22日,国务院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可以说,期盼已久的养老金全国流转明年将实现。
该“暂行办法”规定,退休地参保人员达到退休条件时,其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实际缴费满10年(含本地的视同缴费年限,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年限)的,在该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当地养老保险待遇;实际缴费不满10年的,将其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参保缴费满10年以上的原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没有满10年以上原参保地的,转回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提倡建立高龄津贴制度
今年12月初,济南市72岁的孙法菊成了备受关注的人,因为她要靠每天捡垃圾卖废品来养活95岁的老母亲董宝英。
孙法菊的行为经媒体报道后,立即在社会上引起震动,很多人提供帮助,更多的人考虑的是:由老人养老人将是个社会大问题。
今年5月,宁夏回族自治区自治区决定,在全区建立8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无固定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宁夏也成为我国第一个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的省区。
目前,全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已达到1805万,并正在以每年100万以上的速度增长。为了解决这部分老年人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问题,民政部在今年6月下发通知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困难老人、高龄老人津贴制度”。这个制度的推广建立为解决“老人养老人”的问题提供保障。
“空巢”多发“非正常”
2009年5月15日,上海浦东新区的六旬独居胡姓老人被发现死于家中约两年时间,仅剩白骨;6月12日,该市杨浦区一名82岁祝姓老人被发现死于家中厕所;10月24日,该市杨浦区又一名79岁老人被发现死于家中。而在福建福州,一位空巢老人因为太想儿女,在今年重阳节时跳楼自杀。
一个个触目惊心的事件在当地引起了震动。如何关爱这些空巢独居老人成为人们亟需解决的问题。在目前我国1.69亿的老龄人口中有40%是空巢老人,这个群体的生活和精神方面的需求需要有制度的保障和实际的措施。
而目前针对精神赡养问题,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有关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的条款,界定较为宽泛,现实中不好操作。物质、数额好定,而对精神上的照顾、慰藉不好界定。在国外,有的国家明确规定子女要住在距离老年父母家多少公里范围内,规定了要多长时间内看望父母一次,否则,就属于虐待老人的违法行为。可我国精神赡养方面的法规还几乎处于空白。
快速老龄化把精神养老这个新课题摆在了社会、家庭和法律工作者面前,需要我们采取具体的措施来落实“精神赡养”。
捍卫“有尊严地养老”
今年9月,上海市的一些老年人对该市公交刷卡机(POS机)的提示音提出了异议:“一刷卡,读卡机就叫‘老人卡、零元’,好像故意在强调我们老了,乘车不买票,占了便宜。”
上海市自2008年8月1日,推出“敬老服务卡”后,全市共发放“敬老服务卡”140余万张,日均有40余万人次老年人持卡出行。一些老人对提示音提出异议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该市的交通港口局立即决定向社会广泛征集“敬老服务卡”在公交车POS机上的提示音。
有很多地方碰到和上海同样的问题。青岛市有人提出把老人卡的提示音改为“长辈您好”。
老年人对提示音有异议可以理解。这也反映出时下的老年人对社会敬老爱老的要求更高,是老年人要求有尊严地生活的直接表现,他们不希望其他群体将自身简单地看做是社会的负担,是需要着重照顾的群体。随着老年人生活条件的改善,“有尊严地养老”不会体现在公交这一件事上,将来与老年人有关的公共服务都会遇到需要顾及老年人自身尊严的要求,这也提醒有关方面必须具有给老人有尊严的服务的意识。
“推人”“砸车”起争议
今年5月,32岁的陈富超为追讨450万元工程款爬上了广州的海珠桥,警方当即封桥,造成上万名市民出行受阻。66岁的赖健生穿破警戒线,攀上海珠桥,将陈富超一把推下,掉在救生气垫上的陈富超右手和腰椎粉碎性骨折。老人的做法立即引起了巨大的争议。有人说他是“好心办坏事”,有人说他是“漠视生命的凶手”。
7月,甘肃省兰州市的74的阎政平老人成了“网络红人”。他在其居住小区附近的人行横道上,对过往的违章车辆投掷砖头,两个多小时内,老人共砸车近30次,砸中14辆违章车辆。此事经网络传播,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和争议。有网站就此事发起的投票显示,78.3%的投票者“赞成老人砸车”行为。
抛开事件的对错,从老年人参与社会角度来看,两个事件让我们意识到老年人如何参与社会的重要性,无论是采取过激手段还是温和合理的手段,老年人群体在老龄化程度越来越高的社会里都将发挥重要作用,这不但需要老年人认识到自身应该担负的角色,更重要的是社会应充分认识和利用老年人的价值,并引导老年人去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