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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
上海地区调查第一阶段安排(草稿,2006.5.2)
根据调查总体部署,上海地区追踪调查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作如下安排:
注:表1是中国城乡老年人追踪调查追踪部分个人样本抽样表
表2是中国城乡老年人追踪调查补充部分家庭户样本抽样表
表3是追踪调查补充替代居委会/村委会格式表
附:
各表具体填写要求:
(1)区划变更表和表3:对比2000年调查的区/县、街道/乡镇、居委会/村委会名称,填写目前该区/县、街道/乡镇、居委会/村委会名称。如没有发生变动,则照原样填写。如发生变动,则在"目前名称"部分相应位置注明变动原因。
同时,对发生变动的调查点,在表3中列出该变动调查点上一级区划中,所辖的所有行政区划。表不够请自行复印。
(2)表1、2000年被调查老年人名单:对没有发生区划变动的调查点,在表1中填写该调查点中符合调查条件(即在2006年6月1日前年满60周岁的常住户籍老年人)的所有老年人(填写序号、户主姓名、老年人姓名、性别、年龄等栏。预选、备选、替代备注等栏不要填写。表不够请自行复印)。
表1中老年人花名册填好后,对照2000年被调查老年人名单,如果该老年人仍健在,则在表1中该老年人一行,"序号"栏左侧空白处以五角星标注,同时还需要在2000年被调查老年人名单"被访者现状"一栏予以注明。如果该老人已经死亡,则还需要在"死亡年龄"一栏注明死亡年龄。
(3)表2:表2主要填写用来替代变动的调查点的新调查点(由中国老龄科研中心根据上报的区划变更表重新抽取,予以增补)的家庭户样本。需要填写序号、户主姓名、老年人数等栏,抽中样本及访问状况不填。表不够请自行复印。
信息来源:上海市老龄科研中心 2006年5月2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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