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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全面推進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辖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老齡工作委员會辦公室、發展改革委、教育廳(教委、教育局)、民政廳(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财政廳(局)、建設廳(委、局)、卫生廳(局)、人口計生委、地方稅务局:

随着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老年人养老服务已經成爲重大的社會问題。但目前我國居家养老服务供給不足、比重偏低、质量不高,不能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服务需求。爲全面推進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提出如下意見:

一、重要意义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會力量依托社區,爲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複護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對傳統家庭养老模式的補充与更新,是我國發展社區服务,建立养老服务體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全面推進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我國日趨尖銳的养老服务難題,切實提高廣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是弘扬中華民族尊老敬老优良傳統,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進家庭和谐、社區和谐和代際和谐,推動社會主义和谐社會建設的重要舉措;也是加快發展服务业,擴大就业渠道和促進經濟增長的重要途徑。

二、基本任务

發展居家养老服务,要以科学發展觀爲統領,以構建社會主义和谐社會爲目标,堅持政府主導和社會參与,不斷加大工作力度,積極推動居家养老服务在城市社區普遍展開,同時積極向農村社區推進。力争“十一五”期間,全國城市社區基本建立起多种形式、廣泛覆蓋的居家养老服务網絡,使社區居家养老服务設施不斷充實,服务内容和形式不斷豐富,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結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隊伍不斷壮大,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管理體制和監督評估機制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農村社區依托乡镇敬老院、村級组织活動場所等现有設施资源,力争80%左右的乡镇拥有一處集院舍住养和社區照料、居家养老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體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1/3左右的村委會和自然村拥有一所老年人文化活動和服务的站點。

發展居家养老服务,必须堅持以下幾项原则:堅持以人爲本。從老年人實際需求出發,爲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堅持依托社區。在社區層面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機構、場所和服务隊伍,整合社會资源,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共同营造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會環境;堅持因地制宜。緊密結合當地實際,与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适应,与社區人文環境和老年人的需求相适应,循序漸進,稳步推開;堅持社會化方向。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參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發展規劃。各級政府应緊密結合本地實際,科学地研究制定本地城乡社區發展居家养老服务規劃,并把它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总體規劃和社區建設总體規劃中,統籌安排,推動居家养老服务快速健康發展。

(二)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合理配置资源。各級政府应转變职能,随着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逐步加大投入,研究制定“民辦公助”的政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与、兴辦居家养老服务业。各級政府要統籌考慮居家养老服务設施建設、隊伍建設和运营管理等问題,合理配置资源。有條件的地區可针對性地設立专项资金,開設资助项目,探索适应當地特點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三)貫徹落實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貫徹落實國家现行關于养老服务機構的稅收优惠政策,對养老院類的养老服务機構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稅,對各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機構免征自用房産、土地的房産稅、城镇土地使用稅等。

(四)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社區居家养老服务網絡。要按照當地社區建設規劃和老年人實際需要,协同各個部門,整合资源,在城市社區和大部分農村乡镇建設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點等基礎性服务設施,大力推動专业化的老年医療卫生、康複護理、文體娱樂、信息咨询、老年教育等服务项目的開展,構建社區爲老服务網絡,爲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多种服务。吸引生活自理的老人走出家門到社區爲老服务設施接受服务和參加活動;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则采取派专人上門包護,滿足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療護理、文化娱樂、心理慰藉等多种需求。依托城市社區信息平台,在社區普遍建立爲老服务熱线、緊急救援系統、數字網絡系統等多种求助和服务形式,建設便捷有效的爲老服务信息系統。

(五)加強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結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隊伍建設。要鼓勵各類职业培训機構對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開展职业技能培训,考試合格發給相应的职业资格证書。認真實施专业社會工作者职业水平評價制度,科学界定居家养老服务中职业社會工作者的崗位和职责,加強對社工专业人才的吸納与培养。同時,加強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改善和提高服务隊伍的整體素质。

要大力發展社區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组织,鼓勵和支持社區居民和社區單位等爲居家的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

要逐步改善和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地位和待遇。緊密結合社會工作者职业水平評價制度的實行,爲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人员落實相应的物质待遇;對符合條件的從事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要按規定享受相应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六)積極培育和發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按照政府职能转變以及与企业、事业、社團分離的原则,對居家养老服务中能夠与政府剝離的服务职能都要盡可能交給社會组织和非营利機構去辦,交給市場和企业去辦。各級政府应積極培育、規範管理各類居家养老服务機構,鼓勵居家养老服务機構發展連片輻射、連鎖經营、統一管理的服务模式。

(七)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管理體制。各地政府应加強對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建立相应工作機制。在區、街道(乡镇)和社區(村)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點,受政府委托負责本辖區居家养老服务的實施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建立老年人信息庫,發布老年人服务需求信息和社會服务供給信息,對享受政府補貼的居家老人進行资格評估;對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相關资格進行審查,接受服务對象的服务信息反饋,檢查監督服务质量。承擔政府委托的其他养老服务事项。

(八)切實加強對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領導。各級政府应充分認識新形勢下發展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性,把它列入政府工作议程,并根據本意見的精神,抓緊制定符合當地實際的政策措施。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配合,積極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發展。各級老齡工作委员會辦公室要認真履行综合协調职能,配合相關部門,積極推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開展。

 

  全國老齡委辦公室  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民政部  勞動保障部  财政部
建設部  卫生部  人口計生委  稅务总局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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