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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部、民政部關于發布行业标准《老年人建筑設計規範》的通知
 
  

建标[1999]131

各省、自治區、直辖市建委(建設廳)、民政廳(局),計劃單列市建委、民政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建委、民政局,國务院有關部門:

根據建設部《關于印發一九九五年城建、建工程建設行业标准制訂、修訂项目計劃(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5]661号)的要求,由哈爾濱建筑大学生主編的《老年人建筑設計規範》,經審查,批准爲強制性行业标准,編号JGJ122-99,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設部建筑設計标准技術歸口單位中國建筑技術研究院負责管理,哈爾濱建筑大学負责具體解釋,建設部标准定額研究所组织中國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老年人建筑設計規範

1 总 则

1.0.1爲适应我國社會人口結構老齡化,使建筑設計符合老年人體能心态特征對建筑物的安全、卫生、适用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規範。

1.0.2本規範适用于城镇新建、擴建和改建的专供老年人使用的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設計。

l.0.3专供老年人使用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应爲老年人使用提供方便設施和服务。具備方便殘疾人使用的无障礙設施,可兼爲老年人使用。

1.0.4老年人建筑設計除应符合本規範外,尚应符合國家现行有關強制性标准的規定。

2 術 语

2.0.1老齡階段 The Aged Phase

60周歲及以上人口年齡段。

2.0.2自理老人Self-helping Aged People

生活行爲完全自理,不依賴他人幫助的老年人。

2.O.3介助老人   Device- helping Aged People

生活行爲依賴扶手、拐杖、輪椅和升降設施等幫助的老年人。

2.O.4介護老人    Under Nursing Aged PeoPle

生活行爲依賴他人護理的老年人。

2.0.5老年住宅   House for the Aged

专供老年人居住,符合老年體能心态特征的住宅。

2.0.6老年公寓   Apartment for the Aged

专供老年人集中居住,符合老年體能心态特征的公寓式老年住宅,具備餐饮、清潔卫生、文化娱樂、医療保健服务體系,是综合管理的住宅類型。

2.0.7老人院(养老院)    Home for the Aged

专爲接待老年人安度晚年而設置的社會养老服务機構,設有起居生活、文化娱樂、医療保健等多项服务設施。

2.O.8托老所   Nursery for the Aged

爲短期接待老年人托管服务的社區养老服务場所,設有起居生活、文化娱樂、医療保健等多项服务設施,可分日托和全托兩种。

2.0.9走道淨寬    Net Width of Corridor

通行走道兩側牆面凸出物内缘之間的水平寬度,當牆面設置扶手時,爲雙側扶手内缘之間的水平距離。

2.0.10樓梯段淨寬    Net Width of Stairway

樓梯段牆面凸出物与樓梯扶手内缘之間,或樓梯段雙面扶手内缘之間的水平距離。

2.0.11門口淨寬 Net width of Doorway

門扇開啓後,門框内缘与開啓門扇内側邊缘之間的水平距離。

基地環境設計

3.0.l老年人建筑基地環境設計,应符合城市規劃要求。

3.0.2老年人居住建筑宜設于居住區,与社區医療急救、體育健身、文化娱樂、供应服务、管理設施组成健全的生活保障網絡系統。

3.O.3专爲老年人服务的公共建筑,如老年文化休闲活動中心、老年大学、老年療养院、幹休所、老年医療急救康複中心等,宜选择臨近居住區,交通進出方便,安靜,卫生、无污染的周邊環境。

3.0.4老年人建筑基地应阳光充足,通風良好,視野開闊,与庭院結合綠化、造园,宜组合成若幹個戶外活動中心,備設坐椅和活動設施。

建筑設計

4.1一般規定

4 .1.1老年人居住建筑应按老齡階段從自理、介助到介護變化全過程的不同需要進行設計.

4.1.2老年人公共建筑应按老齡階段介助老人的體能心态特征進行設計。

4.1.3老年人公共建筑,其出人口、老年所經由的水平通道和垂直交通設施,以及卫生間和休息室等部位,应爲老年人提供方便設施和服务條件。

4.1.4老年人建筑層數宜爲三層及三層以下;四層及四層以上应設電梯。

4.2出入口

4.2.l老年人居住建筑出人口,宜采取阳面開門。出人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  1.50m xl.50m的輪椅回旋面積。

4.2.2老年人居住建筑出人口造型設計,应标志鲜明,易于辨認。

4.2.3老年人建筑出人口門前平台与室外地面高差不宜大于0.40m,并应采用緩坡台階和坡道過渡。

4.2.4緩坡台階踏步踢面高不宜大于120mm,踏面寬不宜小于380mmm,坡道坡度不宜大于1/12。台階与坡道兩側应設欄杆扶手。

4.2.5當室内外高差較大設坡道有困難時,出人口前可設升降平台。

4.2.6出人口頂部应設而篷;出人口平台、台階踏步和坡道应选用堅固、耐磨、防滑的材料。

4.3過廳和走道

4.3.l老年人居住建筑過廳应具備輪椅、擔架回旋條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l 戶室内門廳部位应具備設置更衣、換鞋用櫥櫃和格凳的空間。

2 戶室内面對走道的門与門、門与鄰牆之間的距離,不应小于O.50m,应保证輪椅回旋和門扇開啓空間。

3 戶室内通過式走道淨寬不应小于1.20m。

4.3.2老年人公共建筑,通過式走過淨寬不宜小于1.80m。4.3.3老年人出人經由的過廳、走道、房間不得設門坎,地面不宜有高差。

4.3.4通過式走道兩側牆面0.90m和O.65m高處宜設φ40-50mm的圆杆橫向扶手,扶手離牆表面間距40mm;走道兩側牆面下部应設0.35m高的護牆板。

4.4 樓梯、坡道和電梯

4.4.l老年人居住建筑和老年人公共建筑,应設符合老年體能心态特征的緩坡樓梯。

4.4.2老年人使用的樓梯間,其樓梯段淨寬不得小于1.20m,不得采用扇形踏步,不得在平台區内設踏步。

4.4.3緩坡樓梯踏步踏面寬度,居住建筑不应小于300mm,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20mm;踏面高度,居住建筑不应大于150mm,公共建筑不应大于130mm。踏面前缘宜設高度不大于3mm的异色防滑警示條,踏面前缘前凸不宜大于10mm。

4.4.4不設電梯的三層及三層以下老年人建筑宜兼設坡道,坡道淨寬不宜小于1.50m,坡道長度不宜大于12.00mm,坡度不宜大于1/12。坡道設計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設計規範)JGJ50的有關規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l 坡道转彎時应設休息平台,休息平台淨深度不得小于1.50m。

2 在坡道的起點及终點,应留有深度不小于l.50m的輪椅緩沖地帶。

3 坡道側面淩空時,在欄杆下端宜設高度不小于50mm的安全檔台。

4.4.5樓梯与坡道兩側離地高0.90m和0.65m處应設連续的欄杆与扶手,沿牆一側扶手应水平延伸。扶手設計应符合本規範第4.3.4條的規定。扶手宜选用优质木料或手感較好的其他材料制作。

4.4.6設電梯的老年人建筑,電梯廳及轎厢尺度必须保证輪椅和急救擔架進出方便,轎厢沿周邊離地0. 90m和0.65m高處設介助安全扶手。電梯速度直选用慢速度,梯門宜采用慢關閉,并内装電視監控系統。

4.5居室

4.5.l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起居室、卧室,老年人公共建筑中的療养室、病房,应有良好朝向、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風,室外宜有開闊視野和优美環境。

4.5.2老年住宅、老年公寓、家庭型老人院的起居室使用面積不宜小于14m2,卧室使用面積不宜小于10m2。矩形居室的短邊淨尺寸不宜小于3.00mm。老年人基礎設施參數应符合附錄A的規定。

4.5.3老人院、老人療养室、老人病房等合居型居室,每室不宜超過三人,每人使用面積不应小于6m2。矩形居室短邊淨尺寸不宜小于3.30m。

4.6廚房

4.6.l老年住宅应設獨用廚房;老年公寓除設公共餐廳外,還应設各戶獨用廚房;老人院除設公共餐廳外,宜設少量公用廚房。

4.6.2供老年人自行操作和輪椅進出的獨用廚房,使用面積不宜小于6.00m2,其最小短邊淨尺寸不应小于2.1Om。4.6.3老人院公用小廚房应分層或分组設置,每間使用面積宜爲6.002-8.00m2

4.6.4 廚房操作台面高不宜小于0.75-O.80m,台面寬度不应小于0.50m,台下淨空高度不应小于0.60m,台下淨空前後進深不应小于0.25m。

4.6.5廚房宜設吊櫃,櫃底離地高度宜爲1.40-1.50m;輪椅操作廚房,櫃底離地高度宜爲1.20m。吊櫃深度比案台应退進0.25m。

4.7卫生間

4.7.1老年住宅、老年公寓、老人院应設緊鄰卧室的獨用卫生間,配置三件卫生潔具,其面積不宜小于5.00m2。

4.7.2老人院、托老所应分別設公用卫生間、公用浴室和公用洗衣間。托老所備有全托時,全托者卧室宜設緊鄰的卫生間。

4.7.3老人療养室、老人病房,宜設獨用卫生間。

4.7.4老年人公共建筑的卫生間,宜臨近休息廳,并应設便于輪椅回旋的前室,男女各設一具輪椅進出的廁位小間,男卫生間应設一具立式小便器。

4.7.5獨用卫生間应設坐便器、洗面盆和浴盆淋浴器。坐便器高度不应大于0.40m,浴盆及淋浴坐椅高度不应大于0.40m。浴盆一端应設不小于0.30m寬度坐台。

4.7.6公用卫生間廁位間平面尺寸不宜小于1.20mX2.00m,内設0.40m高的坐便器。

4,7.7卫生間内与生便器相鄰牆面应設水平高0.70m的“L”形安全扶手或“ 11’形落地式安全扶手。貼牆浴盆的牆面应設水平高度0.60m的“L”形安全扶手,人盆一側貼牆設安全扶手。

4.7.8卫生間宜选用白色卫生潔具,平底防滑式淺浴盆。冷、熱水混合武龍頭宜选用杠杆式或掀压式開關。

4,7.9卫生間、廁位間宜設平開門,門扇向外開啓,留有觀察窗口,安装雙向開啓的插销。

4.8阳台

4.8.l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起居室或卧室应設阳台,阳台淨深度不宜小于1.50m。

4.8.2老人療养室、老人病房宜設淨深度不小于1.50m的阳台。

4.8.3阳台欄杆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10m,寒冷和严寒地區宜設封閉式阳台。頂層阳台应設而篷。阳台板底或側壁,应設可升降的晾曬衣物設施。

4.8.4供老人活動的屋頂平台或屋頂花园,其屋頂女兒牆護欄高度不应小于1.10m;出平台的屋頂突出物,其高度不应小于0.60m。

4.9門窗

4.9.l老年人建筑公用外門淨寬不得小于1.10m。

4.9.2老年人住宅戶門和内門(含廚房門、卫生間門、阳台)通行淨寬不得小于0.80m。

4.9.3起居室、卧室、療养室、病房等門扇应采用可觀察的門。

4.9.4窗扇宜镶用无色透明玻璃。開啓窗口应設防蚊蝇紗窗。

4.10室内装修

4.10.l老年人建筑内部牆體阳角部位,宜做成圆角或切角,且在1.80m高度以下做与牆體粉刷齊平的護角。

4.10.2老年人居室不应采用易燃、易碎、化纤及散發有害有毒氣味的装修材料。

4.10.3老年人出人和通行的廳室、走道地面,应选用平整。防滑材料,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老年人通行的樓梯踏步面应平整防滑无障礙,界限鲜明,不宜采用黑色、显深色面料。

2 老年人居室地面宜用硬质木料或富彈性的塑膠材料,寒冷地區不宜采用陶瓷材料。

4.10.4老年人居室不宜設吊櫃,应設貼壁式贮藏壁櫥。每人应有1.00m3 礦以上的贮藏空間。

5             5            建筑設備与室内設施

5.0.l严寒和寒冷地區老年人居住建筑应供应熱水和采暖。5.0.2炎熱地區老年人居住建筑宜設空調降温設備。

5.0.3老年人居住建筑居室之間应有良好隔聲處理和噪聲控制。允许噪聲級不应大于45dB,空氣隔聲不应小于50dB,撞擊聲不应大于75dB。

5.0.4建筑物出人口雨篷板底或門口側牆应設燈光照明。阳台应設燈光照明。

5.O,5老年人居室夜間通向卫生間的走道、上下樓梯平台与踏步聯結部位,在其臨牆離地高O.4m處宜設燈光照明。

5.0.6起居室、卧室应設多用安全電源插座,每室宜設兩组,插孔離地高度宜爲O.O-O.80m;廚房、卫生間宜各設三组,插孔離地高度宜爲0.80-1.00m。

5.0.7起居室、卧室应設閉路電視插孔。

5.O.8老年人专用廚房应設燃氣泄漏報警装置;老年公寓。老人院等老年人专用廚房的燃氣設備宜設总調控閥門。

5.0.9電源開關应选用寬板防漏電式按鍵開關,高度離地直爲1.00--1.00m。

5.0.10  老年人居住建筑每戶应設電話,居室及卫生間廁位旁应設緊急呼救按扭。

5.0.11  老人院床頭应設呼叫對講系統、床頭照明燈和安全電源插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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