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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幸福养老”指标体系经区常委会审议通过
发布日期:2008.08.10  

  7月25日,长宁区委书记薛潮主持召开八届区委常委会第61次会议,审议通过长宁区“幸福养老”指标体系。会议认为制定“幸福养老”指标体系是贯彻长宁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推进社会事业发展走在前列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凝聚力工程”、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项目支撑。

  2007年,长宁区民政局牵头,会同市老龄科研中心、华东师范大学人口研究所有关专家开展“幸福养老”课题调研,形成长宁区“幸福养老”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涵盖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医疗卫生、生活服务、社会参与、维权服务和工作网络等6大保障体系、15个项目、53个目标值。同时,长宁区还制定了《长宁区养老机构床位建设三年实施规划》和《长宁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三年实施规划》作为“幸福养老”指标体系的支撑。

  会议对落实“幸福养老”指标体系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要深刻把握“幸福养老”的内涵,着力体现“健康养老”和“精神养老”,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要注重远近结合,从老年人“三最”问题抓起,进一步扩大为老服务的覆盖面;要整合为老服务资源,着力构建为老服务新体系;要突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升为老服务的社会参与度;要坚持以信息化手段创新为老服务模式,切实体现“数字惠民”的长宁特色;要鼓励各街镇培育“一街一特”社区为老服务品牌;要完善“幸福养老”社会评估机制。



Source:长宁区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