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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山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老龄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各市、各大企业老龄委,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0年全省老龄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 《要点》明确了山东省老龄工作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山东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创新发展老龄事业为主线,以出台《山东省委、省政府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和修订《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为突破,以大力实施“银龄幸福和谐工程”、评估和编制老龄事业发展五年规划、开展养老服务业促进年活动为重点,采取党委、政府主导和老龄委成员单位合力推动,城市、农村与区域老龄事业统筹推动,老龄工作部门与社团组织、企业及社会各方面联手推动,老龄制度政策体系建设与老龄组织队伍建设并重推动的老龄工作合力推进机制,积极推动老龄化战略定位达到新高度、养老服务业取得发展、老年保障优待水平得到新提高、银龄幸福和谐工程推出新举措、老年文化建设和老龄宣传实现新作为,努力开创2010年全省老龄工作新局面,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Source:山东省老龄办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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