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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老年人犯罪问題不容小觑
 
  

  随着農村勞動力流向城市,農村人口老齡化進程的加快,老年人犯罪问題變得突出起來,已經影响到社會家庭和谐乃至影响到社會主义新農村建設能否又好又快的推進。因此,農村老年人犯罪问題不容小觑,应引起社會各界的重視和關注。結合本院案件審理情況,现對我县農村老年人犯罪现状特點原因作簡易分析,并提出對策。

  一、老年人違法犯罪的现状

  2003年至今,我院共受理公安機關移送本院審查起訴的60歲以上老年人犯罪案件2829人。

  以上案件按犯罪性质分:失火案1515人,占受理总件數的53%;強奸案44人,占受理总件數的14%;故意毀壞财物案、故意殺人案和妨害公务案均爲22人,占受理总件數的7%;偷稅案、故意傷害案、盜竊案各11人,占受理总件數的3%

  按年齡分:60歲至69歲的有19人,占受理总人數的66%70歲至79歲的有7人,占受理总人數的21%80歲以上的有3人,占受理总人數的13%

  按学曆分:具有小学文化或接近文盲的22人,占受理总人數的76%;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的有7人,占受理总人數的24%

  二、老年人違法犯罪的特點

  (一)從犯罪主體特征上看,这些老年人精神空虚,生活孤獨。在我县農村地區,大部分青壮年長期外出打工或季節性外出,致使老年人生活孤獨寂寞,農村生活單調乏味,易滋生不健康的思想,從而實施違法犯罪行爲,如“六合彩”、“三公”等形式的賭博行爲以及爲部分早年喪偶孤寡老人爲滿足生理需求實施性犯罪等。

  (二)從老年人犯罪的類型上看,失火案尤爲突出,其次是男性老年人猥亵、強奸比較多。

  (三)從老年人犯罪的手段上看,他們往往采取教唆、诱騙、包庇等具有智能性、隐蔽性和間接性的犯罪手段,如妨害公务、強奸、故意毀壞财物等,且大部分犯罪爲非共同犯罪。

  (四)從老年人犯罪的對象上看,多爲弱勢群體。人進入老年以後,生理機能開始出现明显的衰老變化。因此,一些老年人往往把犯罪對象直接指向沒有反抗能力或者反抗能力較弱的兒童、婦女、殘疾人等弱者。以上受理的4件強奸案中被害人均爲未滿14周歲的幼女。

  三、老年人違法犯罪的原因

  1、法制觀念淡薄。在農村地區,老年人多爲文盲或半文盲,文化水平較低,他們在爲人處事時往往依照自己的經验和當地的風俗习慣,對于法律知識非常陌生,遵法守法也就无從說起了。而當前普法宣傳工作中往往會忽略對老年人的普法教育,尤其是農村老人。因此,他們的法律意識相對淡薄,加上一些老年人原本就存在一些不良思想意識,勢必使这些老年人混淆是非、善惡、美醜觀念,比較容易主動或被動鼓勵參与或组织黃賭毒等醜惡行爲活動,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2、身體機能衰退導致反应遲鈍。進入老年期以後人的许多器官和组织有相當程度的萎縮现象,如聽力下降,視力減退,從而使控制行爲的能力減弱、反应變得遲鈍。因此老年人在特定情況下可能實施過失違法犯罪行爲,这主要體现在老年人失火案。從我县實際情況看,2003年以來老年人失火案1515人,占老年人犯罪案件总數的53%,共計燒毀山林面積12578畝,折合约838.5公頃,直接經濟損失约101.8萬元人民币。

  3、敏感多疑的心理作祟。進入老年期以後,老年人心理上容易産生孤獨感和失落感,變得敏感多疑,對事物的認識出现偏差,從而引起很深的猜疑心理和被害觀念,总懷疑他人侵犯自己,由于猜疑被害而發生防御性的犯罪行爲。例如犯罪嫌疑人张某因家中的狗被人毒死,懷疑是同村人李某所爲,遂起報複之心。于是拿農药到其住家背後的山壩下将“敵敵畏”(農药)约一兩倒入李子青等人共用的蓄水池中。

  4、社會防範不夠。人們往往很難把身體状況較差的老年人跟犯罪聯系在一起,從而疏于防範,无形中給老年人犯罪提供了條件。另外未成年受害人特別是幼女的家人,缺乏警惕性,對幼女疏于防範教育,致使幼女因小恩小惠而落入罪犯的圈套,而幼女的无知又使罪犯屢屢得手。如犯罪嫌疑人郭某在20095月至20097月期間,先後多次以人民币一角至五元爲诱惑,在梅县畲江镇紅星村其住家二樓卧室内与未滿14周歲幼女李某(19951211出生)發生性關系,李某家人均未發现,一直到李某懷孕23周才案發。

  6、养老體制不健全。目前農村养老保险制度和農村医療保险制度還不能完全解決農村老年人的生活问題,部分老年人无力參保,即使參保政府補貼远远不能保障生活需要。農村老年人的生活來源還是主要依靠子女提供,而子女因經濟状況和思想道德水平不同,當无人贍养又无經濟收入時他們可能會進行小偷小摸等形式的侵财性犯罪活動,用來解決經濟问題。

  四、预防和減少老年人犯罪的對策

  (一)、加強對老年人的普法宣傳。这是減少老年人犯罪的根本。相關部門在普法宣傳教育時,要特別加強對農村老年人的教育,努力使老年人学法、知法、守法,不斷提高老年人的法制意識和道德水准,增強老年人的法制和道德觀念,使之自覺遵紀守法,從主觀方面预防和減少犯罪的發生。

  (二)、打擊与警示教育相結合。要突出打擊重點,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要加大打擊力度,依法從重從快懲處,以伸张社會正义,震懾犯罪,并以案說法,教育老年人学法,懂法,用法,認識犯罪的危害性,自覺抵制犯罪,從而预防和減少犯罪。同時,報纸、電視、電台等部門給予老年人正确的舆論引導,幫助老年人樹立正确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提高老年人的文化素质和修养,使其老有所樂,老有所爲,自覺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袭。

  (三)、完善老年人保護和犯罪法律體系。目前,我國现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等對老年人享有權利、义务進行了規範,但由于有些條文規定不夠具體,操作性不強,爲此希望能盡快制定出譬如《预防老年人犯罪法》、《老年人犯罪處罰法》等,對生活困難的老年人,要及時給予救助,對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爲要及時給予制裁,以便形成我國老年人保護性法律的完整體系,讓全社會都來共同關愛老年人,讓老年人都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爲、老有所学、老有所樂,從而減少老年人犯罪率。

  (五)、加強防範意識。全社會要對農村基層老年人犯罪问題引起足夠的重視,有關组织和部門要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预防老年人犯罪。1、農村基層组织要加強了解村民思想動态,如設立治安聯防隊,建立治安聯絡小组,分布各村,便于及時發现问題,對不良苗頭及時制止,有效防止違法犯罪發生。2、“弱勢”群體(这裏专指未成年人和无法定行爲能力人)的監護人要切實負起監護责任,想方設法保護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任何侵害,杜絕犯罪分子乘機作案。3、家長要教育、培养孩子從小不要随便接受他人的錢财,更不能向別人索取錢财。家長還要以身作则,多和孩子談心、交朋友,及時掌握孩子的思想動态,防患于未然,使孩子健康成長。

  (六)、营造良好的尊老敬老的社會環境。1、發揮老年协會的紐帶作用。基層村社组织,要加強對老年协會的建設、指導,以老年协會爲紐帶,加強對老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爲老年人提供有益身心的健康娱樂、體育活動場所,充實老年人的文化娱樂生活,使其生活充實,精神上有所寄托。2、發揮基層组织的調解作用。基層村社组织应及時就老年人因夫妻之間、子女之間的家庭矛盾以及鄰裏之間矛盾加以妥善調解,及時排查化解矛盾,避免矛盾激化,從而達到预防和減少老年人犯罪的目的。3、發揮家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作爲子女应當繼承和弘扬尊老的美德,尊重老人的人格,加強与老人的交流,關注他們的精神生活,減輕他們的失落感,培养老年人的健康心理,避免思想空虚發生違法犯法的现象。4、完善農村养老制度。加快建設農村养老制度步伐,積極探索符合我國農村實際情況的养老制度,努力提高農村農民养老保险參保率及新型農村合作医療保险參保率。每月定期定額發放五保戶生活費和最低生活保障戶的補助,将无人照顧的五保孤寡老人安置妥當。完善農村老年人活動場所建設,爲農村老年人創造安享晚年的良好環境。



來源:上海市老齡科研中心